惠民政策
为了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的管理,充分体现学校资助对象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推荐,组织评议评定原则,有效保障资助对象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青阳县育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按如下流程进行:
1.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对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有关制度、职责、管理办法、实施措施、工作流程、宣传政策,部署具体工作。
2.学校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在校生家长,要采取发传单、致家长信、微信宣传、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其获知学生受助的权利。
3.年级、班级成立学生资助资对象评定评议工作小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向年级、班级分配资助指标。
4.班级收集学生提交的资助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民主评议初定班级受助对象资格学生名单,学生名单在本班级进行公示。安排初定学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然后将申请表和个人相关困难、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整理报年级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小组进行复评。
5. 年级评议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工作小组提交的资助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汇总各年级(班级)提交的资助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拟定,然后返回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对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拟定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8.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汇总本校评审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安徽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报校长签字印章后呈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验章上报。
9.建立学生资助台账,有关材料整理装订、装盒存档。
10.办理学生资助银行卡,进行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领卡签字仪式。
青阳县育英学校
2018年9月10日